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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四举措”着力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时间:2015-03-27    来源:     点击数:

2014年以来,扶风县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各环节的审核把关,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着力推行“5323”干部动议新模式。县委研究出台了《扶风县领导干部调整动议办法(试行)》,着力推行“5323”干部动议新模式。明确“出现领导职位空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综合研判、年度考核需要调整干部,领导班子换届或机构改革,干部到龄改任、交流回避、军转干部安置”等五种情形时,才可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建议。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实施细则》、《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纪实制度》、《防止和查处干部调整动议工作违纪行为办法》三项制度,保证干部动议各项工作有据可查、责任清晰。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积极拓宽干部选拔来源,推行多种推荐提名方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通知》,实行在日常干部工作中对科级干部初始人选以组织推荐、领导推荐和个人自荐3种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实名推荐。通过民主推荐的方法对拟提拔重用人选进行初始提名。探索推行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综治维稳等重点工作中,根据干部在重点工作一线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推荐优秀干部,提拔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同时,制定《县委全体会议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干部表决办法》,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确保将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真正推荐出来。

三是前置干部档案审核。充分发挥档案审核在干部任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明确规定对拟提拔或调整的干部要进行任前干部档案审核。实行“先审核、后考察”的办法,严把干部选任“入口关”。对干部进行考察前,把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是否真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有无不实、涂改或造假及其他可能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作为干部任前档案审核重点。经审核干部档案没有问题后,再启动考察程序。确保准确把握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情况的发生。

四是严格规范考察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暂行规定》,严格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步骤,注重扩大民意范围,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近年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考察人选,力争考准考实干部,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同时,注重加强作风考察和廉政考察,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组织新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确保考察工作全面、客观、准确。推行在干部推荐考察环节进行选人用人风气调查问卷,对出现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