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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7个强化 14个严明” 严抓细管“四支队伍”

[ 信息提供:118ss | 时间:2019-11-15| 作者: | 浏览:次 ]

今年以来,扶风县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针对中省市屡次反馈和全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松散软、干部慵懒散慢虚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切实解决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提出“7个强化、14个严明”办法,从具体工作严起,从基层单位抓起,严抓细管“四支队伍”,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强化驻村选派严明“尽锐出战”要求。把脱贫攻坚放在“四个一线”首位,坚持80%的后备干部到“四个一线”实践锻炼,提拔使用的干部80%来自“四个一线”。先后选派27名优秀干部到扶贫一线挂职锻炼,担任县扶贫办副主任、镇街扶贫书记、镇长(主任)助理。严明驻村人员调整。开展“四支队伍”集中研判,两次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存在临聘、超龄、非单位正式人员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对34个单位165名人员予以调整。明确了驻村人员工作调动、身体原因、召回问责等六种调整情形。
    强化驻村纪律。严明驻村时间。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周五天四夜、每月不少于20天驻村时间要求。严明驻村签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实行电子平台、纸质书面“双签到”,以日常工作日志印证。镇街包村干部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村干部实行“坐班制”。严明请假程序。“四支队伍”人员请假实行逐级报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因派驻单位工作事由请假,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镇街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请假由镇街党(工)委统一管理,确保基层“四支队伍”沉下心、扑下身真帮实扶。

强化驻村履职。严明职责任务。修订完善《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加强管理激励的意见》,细化工作职责,突出制定实施村级产业发展规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点任务。严明工作质量。建立村情民意信息、“四支队伍”帮扶“两台账”,推动驻村扶贫,做到“四支队伍”村情民意、任务安排、工作进展、政策落实“一口清”,提升帮扶实效。

强化驻村保障。严明服务保障责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食宿实行镇街协调、村级落实、派出单位承担费用,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出台《扶风县干部关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因病去世的扶贫干部姚春娟家属发放5万元的关爱资金。严明经费管理。每年拨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实行驻村干部经手,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镇长(主任)审签保障制度,专款专用。
强化驻村督查。严明镇街督查。推行“周例会、月督查、季排名”制度,各镇街每周召开一次“四支队伍”工作例会,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对“四支队伍”进行一次考核排名。严明县级督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四支队伍”驻村纪律作风和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周一督办,先后督查7次,下发通报5期、督办函26件。
    强化驻村考核。严明日常考核。研究制定《扶风县驻村帮扶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分层考核的原则,推行每月自评、季度考评、半年和年终考核三种模式,加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纪律、工作实绩考核力度。每月自评突出“四支队伍”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创新工作亮点、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季度考评突出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工作。根据季度积分、日常业务、平时研判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确定驻村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等次,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红旗村”、驻村扶贫工作标兵评选重要依据,共评选10个脱贫攻坚“红旗村”、驻村扶贫工作标兵60人,发放奖励资金8.5万元。

强化驻村问责。严明派出单位责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因驻村不到岗、工作随意调回等问题,严肃追究派驻单位责任。一经发现,对派驻单位和个人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约谈,第三次召回,同时取消派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年终评优资格。严明镇街责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出现纪律作风、工作不力等问题的,追究所在镇街责任。先后全县通报42个派出单位、8个镇街,通报批评73人次,提醒谈话23人,召回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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